报建编号:1210704120090058
招标备案号:12332015084001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临港施工[2015]08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临港工业区二期基础设施工程,天津临港工业区三期基础设施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许可[2009]196号、津发改许可[2009]197号、津滨发改投资发[2011]128号、津滨发改许可[2013]77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临港工业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1128976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临港工业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临港经济区公用设施高压电气配套道路照明箱变工程,项目位于天津临港经济区,总投资约5000万元。本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进行招标。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临港经济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临港经济区公用设施高压电气配套道路照明箱变工程为临港经济区道路照明工程提供正式电源,工程主要内容为:39座315kva箱式变电站(电压10kv)的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电缆(约30000米)的采购敷设等工作;相关环网柜基础(约10座)的制作等。本工程投资额约为5000万元。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2015年10月01日至2016年06月3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2012]141号和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本工程须缴纳诚信保证金1000万元至临港管委会指定账户(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滨海大道2669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临港经济区支行,名称:天津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账号:12001679100052501151-0103,联系人:刘立侠咨询电话:66619969),如果发售资格预审文件,须在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出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原件;如果发售招标文件,须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出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原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08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8月13日至2015年8月19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08月20日至2015年08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0分,下午14时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临港工业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任建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临港经济区1号
邮政编码:300450联系人:刘艳海电话:022-66619383
传真:022-65266918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毓秀(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津塘公路4832号(津湾酒店院内)
邮政编码:300456联系人:张琪电话:022-66701321
传真:022-66701321
日期: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