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92015040212 建筑工程|
辽阳衡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灯塔市灌排管理所委托,为灯塔市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灯塔市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
(2)招标单位:灯塔市灌排管理所
(3)建设地点:灯塔市
(4)资金来源:省补助资金
(5)工程开、竣工时间:2015年09月20日~2015年12月15日
(6)招标内容:古城街道腰结子村提水泵站改造、万宝桥街道小荒地村提水泵站改造、灯塔灌区红光三支渠道衬砌、浑沙灌区31、23引支渠道衬砌。
(7)质量标准:合格
(8)投标保证金:2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从事过相关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承担过相关类似工程,以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必须具有本行业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水利职称),质检员和安全员(经省级水利系统培训并持证上岗)。
(2)投标人须出具信用等级报告BBB级及以上。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档案的建立。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5年08月18日~2015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2)报名要求:持下列资料一式二份:项目经理为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法人诚信证明(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保明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等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安全考核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水利行业)、质检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2015年08月18日~2015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携带报名要求资料到辽阳衡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本招标文件不邮寄。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项目班子全体成员必须本人持证件原件到招标公司审核检查,通过审核的投标人可以购买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09月07日上午9:00时
(2)开标地点:灯塔市水务局三楼会议室
招 标 人:灯塔市灌排管理所
联 系 人:王金强 联系电话:0419-8532231
招标代理机构:辽阳衡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辽阳市白塔区襄平街118号
联 系 人:代昌雨 联系电话:15134077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