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5050581 建筑工程|
北镇市新立农场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镇市新立农场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营北镇市新立农场,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北镇新立农场。
2.2计划工期:12个月(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2.3质量标准: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往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明(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全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到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5年10月17日至2015年10月21日,每天8:00 时至 16 :00时。
4.2 招标文件1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11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6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营北镇市新立农场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416-649101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绿景湾
联系人:佟伟静
电 话:0416-3727777
传 真:0416-3895678
邮 箱:lnkllnkl@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