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型透平压缩机组研发(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压缩机实验厂房、冷却水站一建设工程
[ 招标单位:沈鼓集团营口透平装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 ]
招标代码:0001201215025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型透平压缩机组研发(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压缩机实验厂房、冷却水站一建设工程已由辽宁省营口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营开发改投资备【2012】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鼓集团营口透平装备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装备制造产业园(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海河路16号)。
2.2 工程规模:
压缩机实验厂房:建筑面积21167m2,厂房内有汽机驱动试验区、电机驱动试验区和燃机驱动试验区。结构:钢结构(辅助用房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
冷却水站一:建筑面积689 m2,结构: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
2.3 工期要求:2012年10月17日开工至2013年9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349天。
2.4 招标范围:压缩机试验厂房(不含钢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纳入总包管理)、冷却水站一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4.1 压缩机实验厂房基础工程、土建工程以及与之相关的水、暖、电和动力安装工程。
2.4.2冷却水站一基础工程、土建工程以及与之相关的水、暖、电和动力安装工程。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对投标人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企业信用等级应具有AAA级。
(4)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将报名成功回执确认单(注明联系方式)传真至024-23388237。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9月24日至2012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金额与缴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叁拾万元(¥300,000.00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2年9月24日至2012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100元/本,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6日9时00分,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鼓集团营口透平装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 娜
电 话:024-25800035
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联 系 人:张力敏
联系电话:024-23388237
开 户 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135601040003330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