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营口卷烟厂建设职工文化活动中心项目 已由 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以 中烟实〔2012〕70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营口卷烟厂职工文化活动中心钢网架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87号。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营口卷烟厂职工文化活动中心运动区的钢网架工程(含发泡水泥复合板的采购与安装)。网架区柱间轴线尺寸33.6米×56米,最大跨度56米,轴线水平投影面积1881.6平方米,钢网架形式为正放四角椎螺栓球结点钢网架,层高17.1米,网架下部(运动区四周)为混凝土框架柱,上部屋面为钢网架结构,网架上部为发泡水泥复合板。
2.3 合同估算价为4 00 万元。
2.4 招标范围:营口卷烟厂职工文化活动中心钢网架工程的施工(含屋面发泡水泥复合板的采购及施工)。
2.5 工期要求:开工、竣工时间为 2012年8月24日至 2013年5月30日。
2.6 本次招标共划分成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 具备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还需具有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27日 至2012年7月31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16:00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 邮购纸质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7日9 时30分。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 周 涛
手 机: 13241120159
电 话: 010-63891720
传 真: 010-63891730
邮 箱: (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